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该犯年龄为14至18岁,住家离被害人不远,只需步行便可到达。其家庭的社会和经济层次与被害人相当,能频繁地与被害人接触。在学校和家里均表现出行为、情绪及心理上的问题或障碍。不能与兄弟姐妹和睦相处,经常与他们争斗。作案时受到酒精或毒品的影响。在两性关系上不成熟。
如果说,前面所有的特征都同时适用于托尼与迈克,那最后一条恐怕就非迈克莫属了。
其实,萨顿事务所最早想要勾画的作案人是肯·利托顿,因为斯卡克尔先生花大把钞票请他们来,是为了找出斯卡克尔家族以外的凶手。所以当萨顿侦探们着手此案时,他们将肯·利托顿列为他们的第一嫌疑人。但专家们关于罪犯特征的分析与肯·利托顿相去甚远,可以说是风马牛不相及。1975年的时候,肯8岁,他出身于平民家庭,和玛莎·莫克利素不相识。
在与萨顿专案组的谈话中,肯·利托顿说:“我唯一能想起那天晚上我所见到的人是托尼。你们可能会对这一点感兴趣,因为在某种程度上,或某一时间段里,我为他提供了不在现场的证明。”肯重复了他曾经告诉过警方的那天晚上的所见所闻。有趣的是,他自始至终只强调托尼不在现场的可能,而似乎并不急于为自己提供任何证明。
侦探们问:“你认为谁是作案人?”肯·利托顿答:“无可奉告。”
侦探们又问:“你是否认为作案人是某一位小斯卡克尔?”肯·利托顿再答:“无可奉告。”(未完待续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