虽然它最初的作用是防御北方,但经过北郑军的改造之后,以北防南,效果也还不错。
武文勇现在可跟以前不一样了,以前他总因自己的出身有些自卑。
但自从得到莫子布的许可,娶了莫氏疏宗,边和团千总莫公的胞姐后,他就自认是莫氏王族的一员,终于抛下了小小的自卑,开始越来越有大将的风范。
“伯爷,灵溪的水好像有点不太正常,我们找了一些当地幸存的百姓询问,他们也说没见过灵溪的水这么浅过。”
团属参谋官武仁带着几个本地老农,指着远处的灵溪说道。
“挑一支精兵,嗯,让李宝他们去吧,搞不好郑军在上游筑坝堵水呢,样倒是不少,哼!”
武文勇冷哼一声,利用水火之威,历来就是军中惯用的手法。
“派信使联系大王,我看北河军在长育垒是下了血本的,不如就在这里围点打援吧。”
。。。。
李宝轻轻擦拭了手中的燧发手铳,再用细密的白布绑腿把腿肚子紧紧缠住。
绑腿也是莫子布弄出来的,它极大减少了士兵在长途行军中带来的腿部问题,还能在蚊虫满天飞的南洋防止蚊虫叮咬,情急时刻,绑腿的布条还能当做绳索使用,一举多得,非常方便。
远处传来了弩箭的激射之声,随即火铳声也开始爆响,李宝赶紧一个飞步窜了过去,一路上丛林中影影绰绰都是身影。
连队的士兵基本常年都在一起训练,早已无比默契,是以哪怕有树枝树叶的遮挡,他们仍然能从呼喝、身形甚至武器声音辨别出来的敌我。
起码有七八十人在这片低矮的密林中纠缠搏杀了起来,不过很快,李宝的连队就占了上风。
他们有装填迅速,威力不比火铳小的精钢弩,以及情急时刻可以动用的手铳。
而对面的北郑芒族猎人只有一些猎弓和涂抹了毒药的竹弩,其他随身的短刀,护心甲片等玩意,就更胜对面许多。
“百总,明中刀了要不行了,你快来看看。”有人用带着哭腔的海阳口音喊道,李宝浑身一震,赶紧跟了过去。
一条浑浊的溪水边,阮明半躺在队友的怀中,腹部虽然已经被卫生巾缠住了,但仍然挡不住鲜血长流。
李宝心里一沉,以他多年杀人的经验,只看这出血量就知道里面肠肠肚肚已经被搅烂,神仙也难救了。
阮明看到李宝,挣扎着把手向西北面山坡指了指,虚弱的说了声‘水’,随后便头一歪,没了声息。
周围响起了低声的啜泣,李宝也忍不住泪沾衣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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