想想那时候,他还是清高骄傲、不食人间烟火的世家子弟,被她逼着做饭酿酒,嘴上着不愿意,却样样都做的极好。她大概就是因为他吃苦耐劳才喜欢他的吧,一定是这样。
“风眠洲,你有这些手艺,日后我们一定饿不死的。”
风眠洲错愕,随即清俊的眉眼含笑,点头道:“放心,饿不到你。”
至于第三道考验,明歌只能再活十年的事情,她不提,他不问,与她在一起的每一日都是快乐的,与其浑浑噩噩活上百年,不知滋味,不如过十年的快活日子。
风眠洲将蘑菇洗干净,炖起了蘑菇汤,然后又将那些野果子洗干净,用糖裹了做糖果子,明歌嗜甜,最爱吃这些甜果子。
最后又做了一道蒸腊味,将鱼干和腊肉全都放在一起蒸熟,香气四溢。
有肉有汤还有甜点,明歌欢喜的两眼发亮:“这糖果子我给草留一些,她最爱吃甜食。”
“嗯,管够。”风眠洲见她巴巴地等着开饭,眉眼灿烂明媚的模样,斟酌地道,“明歌,你喜欢与我在一起吗?若是你喜欢山野生活,我们就如今日这般,你若是喜欢繁华热闹的中洲,我们就回盛京或者南阳去,可好?”
明歌愣住,锅里的蘑菇汤加了南疆独有的香料,炖的香气四溢,蒸笼上的腊味也开始飘出香味来,新月潭的一切,从木屋到一锅一碗都是那半年里,她和风眠洲一点点置办起来的。
有的是她从云雾宫偷拿过来的,有的是风眠洲自己动手做的,有模有样,像一个家。
萧缭他们都待在云雾宫,可他却下山来木屋,在这里等她。
明歌定定地看着他清俊的眉眼,被他这样炙热且深情地看着,所有的话语都堵在舌尖,她耳尖有些滚烫,觉得这大概是她十九年来遇到的最大的难题,比闯山门还难。
“如果你不知道如何选择,那可以都试一试。”风眠洲声音越发轻柔,带着一丝蛊惑以及不易察觉的紧张。
在盛京的时候,她就明确拒绝了他,他也黯淡地退守到朋友的安全界限内,但是这一次不一样,她要选王夫,若是再做朋友,错过便是一生。
“还是你更喜欢谷霁或者谢景焕?想和他们生活在一起?”风眠洲声音沙哑了几分,有些艰难地吐出那种可能。
明歌见他眸光黯淡,忍不住弯了弯眼,真是笨蛋啊!虽然她不知道他们未来会如何,会走到哪里,但是她一直都喜欢与他在一起呀。
明歌挑眉,笑盈盈道:“既然你都问了,那我就告诉你吧,我很喜欢谷霁。”
风眠洲薄唇微抿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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