几乎可以用五个字形容,
“七郎。”
“范二郎。”
点头之交而已。
庆幸的是两人没有明面上的冲突,范成明在毫无所觉的情况下得罪吴越,段晓棠竟毫不意外。
像他们两个能干出来的事。
晚饭时庄旭颇为关切:“你明打算怎么做?”
段晓棠:“还能怎么做,照章办事。”
庄旭不懂练兵,只能拾人牙慧,“我以前听姐夫和范二,入营第一件事就是杀鸡儆猴立威,如此才能在手下人面前有威信。”
段晓棠怀疑范成达的杀鸡儆猴是真杀还是假杀,背后不由得沁出一阵毛毛汗。
只能硬着嘴,“我不喜欢打打杀杀。明借我两个文书。”
右武卫大营的文书,不军事素养,至少笔头是合格的。
庄旭见段晓棠有成算,也不多问,“什么时候要?”
段晓棠:“卯时中,校场。”
庄旭:“吃完饭我去交待。”
吴越提步进来,段晓棠抬头看见,“七公子,不回王府?”
吴越长嘘一口气,“被褥铺盖已经送进来,以后就在营中常住。”也不知是他主动还是吴岭发了话。
护卫将饭食奉上,吴越见两人面前空空,“你们的饭食呢?”
庄旭:“范二去拿了。”
等范成明兴冲冲和亲卫提着食盒回来,问了同一个问题,“七郎,不回家么?”
吴越:“我日后常住军营。”
范成明呵呵笑两声,“那以后营中热闹些!”
这话的实在没道理,右武卫两万人,多一个吴越不多,少一个不少。
何况以吴越的性子来,哪会热闹,冷场差不多。
三人将桌案拼在一起,菜色一样样摆出来。
不管有意无意,显得像将吴越孤立起来一样。
最开始是范成明和庄旭一起吃,他两打一起长大,好的跟穿一条裤子似的,自然不分彼此。
后来庄旭带段晓棠吃饭,那时她“妾身不明”,连份例都没有,吃的是范庄两饶,自然不可能分席。
久而久之,三个人也就习惯了如今的情形。
吴越看着眼前的尴尬情形,“我能和你们一起吃么?”
庄旭:“再拼一张桌子。”
吴越的份例是营中最高的,多一盘羊肉和一条鱼。
吴越:“既然都是熟识,不如以后一起吃吧。”
范成明、庄旭、段晓棠:胃疼。
庄旭算是最圆滑的一个,“那是我们占便宜了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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