味道,气质,等等,都不是一时半会能演出来的,所以才要她们去体验生活。
律师也是如此,相比起来,其实律师还要好一点。
不然的话,演的时候,怎么样?凭空想象?那能演的好就有鬼了。
有些人可能会以为,像一些特殊职业,比如盲人,哑巴,或者残疾人,这些才难,才需要去体验生活。
去观察他们的生活日常,可是实际上,还真的不是!
聋哑人,盲人,这些身体缺陷的人群,其实演起来难度和那些高度职业化的职业,难度并没有太大的区别。
就好比,你要演一个空姐,那么如果不知道,不了解空姐平时的工作流程,工作习惯,以及一系列的空姐的规章制度,等等,那么演的时候,就同样的很容易演成四不像。
陈默的这个版本的《第二十条》他剔除了许多家长里短的东西,怎么说呢?他的版本更侧重于案件这条主线。
同时,着重从律师,和检察官,以及案件的事主家属三个方面来讲述故事。
侧重在于,律师对于《第二十条》在案件当中的解释,以及检察官,公诉部门对案件的解读,再一个就是案件的当事人方面对案件双方的态度。
主线案子,陈默同样的取材于“辱母案”,但是进行了一系列的增减。
融入了一些昆山龙哥案的细节元素。
当然对于案件的重新编写,陈默也是咨询过律师和公诉部门。
同时也加入了一个见义勇为正当防卫案件,类似于未来会发生的那个见义勇为正当防卫陈雨案!
其实在陈默看来,辱母案是一种类型,是被迫反抗的类型,而见义勇为却是主动的“正当防卫”类型。
这些当然也是咨询过专业人士的。
还有一个是校园霸凌的案件,不过,不同于原版里面的那个案件。
其实原版里面,那个应该也算是某种程度上的见义勇为。
三个案子,一个主线案,两个支线案,陈默觉得原版里面,其实校园霸凌案和见义勇为案,有些某种程度上重迭了。
虽然发生在不同的场合,但是实际上,却是同样的见义勇为反而面临牢狱之灾。
都说导演是一部电影的核心,灵魂。
这一点陈默是同意的,他自己当了导演之后,也有这种感觉。
比如《第二十条》,陈默不知道老谋子的想法是什么,但是他自己也是有自己的追求和想法的。
比如三个案子,虽然《第二十条》主题是正当防卫。
可是实际上,却不只是“正当
本章未完,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! 第2页 / 共6页