照着判就行了吧?”
“可是电影里面也展现出来了,没有先例!你觉得法院和检察院会顶住压力吗?”
“《第二十条》拍出来,我相信初衷就是希望能够推动“正当防卫”相关法律在实践当中能够更加灵活,如果现实当中,在已经明牌给出了司法解释之后,依然还是判防卫过当的话,那么这才是真正的压力吧?”
“可是如果不判无罪,那岂不是令人心寒?毕竟,人家好端端的,却被拿刀砍,反击了,结果却是防卫过当,那以后怎么办?遇到这种事只能自认倒霉?”
“希望能有个好结果吧!法律是最低的道德底线,大家一边倒的都认为这是正当防卫,难道非要违背民意来一个防卫过当?那《第二十条》这样的电影拍出来还有什么意义可言?”
事实上,这个案件,不止是当地的公检法如临大敌,压力山大。
同时连最高检也被惊动了。
因此不止是广大网友关注,媒体也是纷纷报道。
“舆情是舆情,法律是法律。两者之间不能混淆,但两者之间并非天然对立,民意执念的朴素正义,应该在法律管道内有正常的吸纳空间。
在公众一边倒地支持“昆山龙哥案”的那位当事人的时候,我们期待足以令人信服的正义理据,或者做出正义的修订。”
““法律是灰色的,而司法之树常青”。同样,法律也是冰冷的,但法律精神是有温度的。任何执法不当与裁判不公,都是对法律精神的背叛与戕害。期待在即将到来的审判之中,司法机关坚持“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”,秉持法律精神公正裁判,实现排除社会危害性与阻止刑事违法性的统一,彰显法律之正义。”
而很多律师也是第一时间联系了“昆山龙哥”案的事主,希望代理对方的案件。
没办法,傻子都知道,这个案子,该怎么打,用什么司法解释来打这个官司,《第二十条》都已经给出了完美的答案了。
甚至于很多法律界的人,都纷纷表示,这个案子意义重大,但是几乎只要是个正常的律师都知道怎么打这个案子。
然后娱乐圈麻了!
这特么的,又来!
前面你首位百亿大导演,这个也就算了。
后面你又来了个“猪八戒背媳妇”,这个也同样的算了。
踏马的,结果按下葫芦浮起瓢,这些都已经过去了,结果又来了个电影照进现实,电影现实再次完美联动。
我们太难了!累了,毁灭吧!
“昆山龙哥”案可是现实案件啊!在这个案子有结果之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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