了,换取了足够有份量的大佬支持,才能走到这一步。
而林源的情况,却过于特殊了。
在林源影业的上市过程中,他几乎是靠着自己无可争议的电影号召力,凭借着一己之力杀出了一条血路,并没有太多的依赖资本。
因此,他也就没有分出很多的股份,使得绝大多数股权都捏在他一个人的手中。
这种情况的出现,倒不是因为林源舍不得分利,而是因为他担心股权分出去的同时,也失去了公司的绝对控股权。
这是林源绝对不能接受的,他可不想有一天,他说的话在公司内部都会受到其他人的挑战。
但不分配更多的利益,自己一个人吃独食的行为,又确实招人眼红,林源想要继续拓展自己的商业帝国,就必须引入更多的同盟者,否则在面对顶级财团之间的对抗,他会因为势单力薄而被人用绝对实力打爆。
这似乎就陷入了一个两难的局面:不得不分配利益,但又失去自主权。
对于这个两难局面,贝蒂的建议很简单,那就进行股权分置改革,把公司的股权改成优先股和普通股两种。
所谓的普通股,就是普通股股东享有公司决策的投票权,可以参与公司的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。他们有权投票选举董事会成员,并在股东大会上对重大决策进行表决。
而优先股,股东通常没有投票权,不能参与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或股东大会投票。但在分红方面享有优先权。
可以简单粗暴的理解为,优先股股东不管公司经营,只管优先分钱。
普通股股东,需要管理公司,掌握公司的话语权。
三星集团,或者说很多大型公司都是这样的股权结构。
如果进行这样的股权改革,结果就是林源只要持有足够多的普通股股权,就能保持对公司的绝对控制力。
至于优先股的股权,因为不涉及到公司的控制权,那么就可以增发给他想要拉拢的盟友和支持者。
这么做,从方向上看自然是正确的,也是必须尽早实现的。
但是如同查理兹所说,有两大弊端:
第一,自然是这些改制和增发出来的优先股股权,要给谁。这就涉及到了谁是林源需要的朋友这一问题了。
对于这一点,林源心中早已成竹在胸。
伟人教导过:要把朋友搞得多多的,争取一切可以争取的力量。
对于林源来说,他背后的支持者,绝不可以仅仅只是以贝蒂为代表的北美财团。
而是应该全面引入来自中国国内的强力投资者,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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